证券代码:688329证券简称:艾隆科技公告编号:2024-043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立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隆科技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艾隆科技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隆科技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与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地址与经营范围,并依据变更事项修订《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隆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与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了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为公司使用财务信息及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考虑到立信服务团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及服
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隆科技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所需资金总额下限为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总额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5)。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