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在资质等
方面合规有效,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2024年末执业注册会计师2356人
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2023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入(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年上市公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司(含 A、B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已完结(天健所华仪电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需在5%的范围内气、东海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与华仪电气承担投资者2024年3月6日
证券、天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连带责任,天健健所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所已按期履行判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决)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从何时开始何时开始为何时成为注项目组成员姓名事上市公司在天健所本公司提供册会计师审计执业审计服务项目合伙人向晓三2005年2001年2005年2024年签字注册会向晓三2005年2001年2005年2024年计师周冀2016年2013年2016年2024年项目质量控郭俊艳2000年2005年2019年2021年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天健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健所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天健所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