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2024年末执业注册会计师2356人
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2023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入(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2024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年上市公A B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司(含 、涉及主要行业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股)审计情况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
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95万元,聘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年12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5年4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