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少平)
作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少平: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建林学院采运机械化专业,本科学历,厦门大学研究生院会计硕士班结业,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2007年至2012年就职于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担任风险控制总监。现任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港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日上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担任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的其他职务;本人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1%以上股份;本人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及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
人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行业经验,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深入研讨,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
1提供了专业意见与建议。在表决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判断与客观立场,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事是否连续参加股东本年度应姓名亲自出席委托出席两次未亲大会情况该参加董缺席次数次数次数自参加会事会次数议何少平3300否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项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及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要求,亲自参加了审计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2024年,本人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是否连续独立董审计委薪酬与考战略委提名委独立董事缺席次两次未亲事姓名员会核委员会员会员会专门会议数自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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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及议事规则均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各重大事项的审议均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程序完备、
2合法有效。基于对议案内容的充分审议和专业判断,本人对所参与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沟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审计情况汇报,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进行深入交流。同时,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及初步审计结论,认真听取年审机构对于年报审计工作的汇报,就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出席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公开活动,认真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维护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本人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并就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满15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加董监高研讨会、听取管理层或内审机构汇报、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履职程序及公司配合义务。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独立董事积极沟通,确保其知情权、参会权、表决权等权利有效落实。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
向关联方租赁公司闲置厂房并收取房租的日常管理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
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阅,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对应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勤万信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以及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何少平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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