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8证券简称:财富趋势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等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规定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3.2024年3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