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17公司简称:之江生物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中有关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215799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31428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82808.32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80.30%。
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之江生物 688317 无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式姓名倪卫琴金宇丹
电话021-34635507021-34635507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
电子信箱 info@liferiver.com.cn info@liferiver.com.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996487296.524074191055.05-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819327757.243824937115.46-0.15
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94595921.31146918051.33-35.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004962.5131619600.25-17.76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23540832.0623838539.17-1.25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8903801.62-177592184.96/
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680.77减少0.09个百分点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0.17-17.65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140.17-17.65
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25.8019.24增加6.55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923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包含转融持股
持股限售条通借出股质押、标记或冻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比例数量件的股份的限售结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份数量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境内非国
33.376496956000无0
司有法人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其他3.08600200000无0伙)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
其他1.98384942900无0
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融通健康产
其他1.62315000000无0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
银行-富诚海富通之
江1号员工参与科创其他1.2234285500无0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发价值核心混其他1.18230134300无0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能发投资咨询有境内非国
0.82160000000无0
限公司有法人上海迈景纳米科技有境内非国
0.66129340000无0
限公司有法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成景恒混合型其他0.4587279600无0证券投资基金境内自然
徐春辉0.3975094700无0人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宁波康飞顿斯投
说明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邵俊斌。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不适用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