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创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760000股,并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
完成后总股本为9901559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638194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7.1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63365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86%。其中19076670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6月15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14124342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8月31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14763447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9月28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990400股限售股已于2024年4月12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对应股票数量为
8790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78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4月14日起
上市流通(因2025年4月1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根据《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海创同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Hinova UnitedLLC,以及 Amhiron LLC: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公
司/本企业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相应减持股份总数将不高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限;
(3)如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790661股
2(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因2025年4月1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剩余限售序持有限售股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通数量股数量
号数量(股)
本比例(股)(股)
1 Hinova United LLC 3628370 3.6644% 3628370 0
成都海创同力企业管理
235979443.6337%35979440中心(有限合伙)
3 Amhiron LLC 1564347 1.5799% 1564347 0
合计87906618.8780%8790661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首发限售股8790661
合计-8790661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海创药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立斌赵洞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