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共
60人,除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及考核结果为“I”的3名激励对象
本次拟归属的5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为2.475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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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计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事会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书人
4
丰华
金松
M
范训忠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丰华
2
金松
范训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