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证券简称:长阳科技公告编号:2024-034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5,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金亚东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2月3日~2024年8月2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09.3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75%
累计已回购金额4999.0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65元/股~11.9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93296股,占公司总股本290496916股的比例为1.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91元/股,最低价为7.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0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