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5证券简称:中复神鹰公告编号:2025-013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鹰西宁”),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继续为神鹰西宁的
综合授信向金融机构提供不超过225591万元信用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15638.95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
投资需要,2025年公司拟继续为神鹰西宁的综合授信向金融机构提供不超过
225591万元的信用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为以前年度的存量担保,已分别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签订了相关担保协议,2025年度无其他新增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神鹰西宁提供不超过225591万元的信用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
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1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甘家路2号法定代表人连峰成立时间2019年3月13日
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承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自
经营范围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碳纤维的生产、销售,系公司投的关系资建设的西宁生产基地。
2.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经审计2023年经审计
资产总额490398.93538857.62
负债总额378855.56411482.48
净资产111543.37127375.14
资产负债率77.25%76.36%
营业收入106275.69161534.79
净利润-15831.7725911.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788.9920947.32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被担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担保担保是否已担保是金融机构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保方(万元)(协议签署日)类型经履行完毕否逾期
西宁中信银行295912022.09.082020.08.312030.09.03否否
西宁浦发银行800002021.12.032021.12.082031.12.07连带否否神鹰
连云港招商银行700002021.12.292021.12.292031.12.28责任否否西宁
建行西宁分行300002022.03.182022.04.252031.03.06担保否否
中行西宁分行160002022.06.022022.07.142031.07.13否否
合计225591------
2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神鹰西宁2.5万吨碳纤维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保证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公司产能。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
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复神鹰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
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5638.9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00%、12.36%。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3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