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5日出具
的《关于同意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号)核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导航”或“公司”),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0股,于2022年3月18日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理工导航的保荐机构,负责对理工导航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金公司作为正在履行理工导航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石一杰、严焱辉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2月24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严焱辉、韦诚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和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公告、公司治理文件、重大合同、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资金往
来凭证等底稿文件;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4、查阅公司上市以来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5、核查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
6、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理工导航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了解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治理文件及相关会议纪要,与指定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对比和分析,并就公告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对照。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及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理工导航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核查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内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资金支付凭证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主要股东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使用要求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核查了理工导航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对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了解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完成独立董事的更换,具体如下: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尹月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若尹月女士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则由尹月女士
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
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4年5月20日,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更换情况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上述独立董事更换情况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2024年4月公司完成了石家庄宇讯电子有限公司及北京海为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叠加军工行业缓慢复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所增加。根据《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根据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87.66万元,同比上升
685.63%。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为-
417.06万元,同比减亏81.50%;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84.90万元,同比减亏79.9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正值或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高于1亿元,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由于行业复苏和公司收购外部企业,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正值或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高于1亿元,公司股票将可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持续、合理的推进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结合行业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
定切实可行的经营策略,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经营业绩,不断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3、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在经营业绩存在一定波动的情况下,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2024年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
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全文结束)(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石一杰严焱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