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0证券简称:臻镭科技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芯科技”)、浙江
航芯源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芯源”)。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城芯科技、航芯
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均为2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为增强全资子公司城芯科技和航芯源的综合竞争力,满足客户端对供应商注册资金、资产负债率等资质不断提升的要求,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城芯科技进行增资,其中4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600万元列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城芯科技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84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航芯源进行增资,其中9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100万元列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航芯源注册资本由
7000万元增加至7900万元。(二)决策与审议程序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城芯科技和航芯源进行增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增资的各项具体工作。
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
营地8号楼4-5层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浔濛成立日期2016年3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7X15P6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
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本次增资前后,均由臻镭科技100%持股财务指标(万元)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6329.84
负债总额3168.41
主要财务数据[1]净资产33161.43
营业收入10323.69
净利润-78.53
注[1]: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浙江航芯源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航芯源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
营地8号楼6-7层注册资本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炳武成立日期2015年2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321997729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射频芯片、模拟数字
芯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射频芯片、模拟数字
芯片、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
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射频芯片,模拟数字芯片,电子产品(除专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本次增资前后,均由臻镭科技100%持股财务指标(万元)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9291.75负债总额2501.02
主要财务数据[1]净资产26790.73
营业收入13121.41
净利润4362.47
注[1]: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以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本次增资增强子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该全资子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其后续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完成后,城芯科技、航芯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