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0证券简称:臻镭科技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25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8.13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