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合伙人数量为199人,注册会计师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22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17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22352.76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1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执业质量及其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中兴华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0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华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12日,2025年2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6日(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韩建春陈辉施青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