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
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
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
1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20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通过会议方式听取了大信所对公司
2024年度审计方案的汇报,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
重点、时间和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期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关注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机构、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提出建议,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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