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3-00142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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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3-00142号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02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842.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9.81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4553868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7128292.23元。上述资金2021年12月27日到账,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
第3-00041文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到募投项目资金总额454753656.44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128215325.73元),其中本年度投入80787100.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619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158269.2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55783633.50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人民币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2000000184050006527270117333907.61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05018436000000249312572173.78
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19182886.60
110925811010808
份有限公司支行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2000000184050006531988869301.30份有限公司邢台市琅泰本元医疗器械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20000096156400167278090限公司河北春立航诺新材料科技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20000096156200167278140
-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限公司北京乐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20000096191800167278275
合计49158269.2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8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方庄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方式的调整。由于上述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公司、邢台市琅泰本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琅泰本元”)、河北春立航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立航诺”)、北京乐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驰医疗”)、保荐机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2024年12月18日在北京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对各方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