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证券简称:隆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89058.17元;截至2024年9月
30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6799064.08元。经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246857143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493198股后的24036394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861870.65元(含税),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8.34%。2024年前三季度以现金为对价,公司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4676271.2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2024年前三季度回购金额合计145538141.9元,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43.4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0861870.65元(含税)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8.34%;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71.9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及长期
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二)过去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8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3.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4-043)。
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未来在上述额度预计范围内,公司将根据经营需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
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
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