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9证券简称:博睿数据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董事冯云彪先生、董事王利民先生、董事施雨桐女士、独立董事秦松疆先生、独立董事李湛先生、独立董事白玉芳女士,因公务原因未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孟曦东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李凯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为积极贯彻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本行动方案”)。公司就本行动方案半年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编制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结构,公司拟在深圳市、广州市、厦门市三地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上述分公司的各项工作。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