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8证券简称:开普云公告编号:2025-023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对2023年度可比会计报表相关栏目列报金额做同口径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