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44名激励对象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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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24集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