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证券简称:晶科能源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8034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
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证券的上市地点√
2.0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4基础股份发行规模√
2.05 GDR 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
2.06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 √
2.07定价方式√
2.08发行对象√
2.09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2.10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
2.11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12承销方式√
3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
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全球存托凭证上市后适用的√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4.0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全√球存托凭证上市后适用)4.02《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全球存托凭证上市后适用)4.0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全球存托凭证上市后适用)4.0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全球存托凭证上市后适用)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
础 A 股股份发行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
础A股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
础A股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
础A股股份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
域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除外,该议案已由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223 晶科能源 2024/10/3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
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编:201106
电子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联系电话:021-51808688
联系人:蒋瑞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6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证券的上市地点
2.0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4基础股份发行规模
2.05 GDR 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2.06 GDR 与基础证券 A股股票的转换
率
2.07定价方式
2.08发行对象
2.09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2.10 GDR 与基础证券 A股股票的转换
限制期
2.11滚存利润分配安排2.12承销方式
3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全球存托凭证上市后适用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4.0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全球存托凭证上市后适用)4.02《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全球存托凭证上市后适用)4.0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全球存托凭证上市后适用)4.0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全球存托凭证上市后适用)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新增境内基础 A股股份发行预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新增境内基础 A股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新增境内基础 A股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新增境内基础 A股股份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
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