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9证券简称:会通股份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8028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健益女士《关于提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健益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健益女士
2、提议时间:2024年10月25日
3、是否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健益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
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现提议向公司董事会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
计划、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有关法律法规决定;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
7、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李健益女士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提议人李健益女士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健益女士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