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6证券简称:概伦电子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31,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志宏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1/30~2025/1/29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累计已回购股数115507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7%
累计已回购金额1701.5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56元/股~17.6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55071股,占公司总股本433804445股的比例为
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60元/股,最低价为12.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7015239.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