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1证券简称:信安世纪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