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
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46.53亿元,收费总额
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大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2024年12月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执行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3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