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类激励
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及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的核查意见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及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
的63名激励对象与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数量为3,769,966股.其中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1,994,966股,第一
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1,775,0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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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的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及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核查意见)
监事:董叉
签字:
监事会核查意见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的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及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核查意见)
监事:孙渊
签字:
监事会核查意见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的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及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核查意见)
监事:康晓静
签字:
监事会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