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帕瓦股份公告编号:2024-088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怀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2024年第三季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