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证券简称:生益电子公告编号:2025-009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3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根据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97.315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133.463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013.3464万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677.7899万元。本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股份总数81630.241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0407.56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期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
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
以及公司近两年来的投资项目情况和产能布局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本次变更已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唐芙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