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2证券简称:灿勤科技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
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38.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20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1996.86万元,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
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健,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慧英,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海淼,执业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参与多家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唐健先生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出具警示函),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冯海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慧英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的审计费用共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其他专项报告审计费用5万,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以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相关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预计约为63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3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立信中联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三)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