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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22 00:00 查看全文

万德斯 --%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德斯

股票代码:688178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38号

住所:

留学生楼 D208 室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38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间接转让(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2

释义....................................................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1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7

第四节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28

第五节后续计划..............................................29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31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3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34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35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4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41

财务顾问声明...............................................42

备查文件.................................................43

附表...................................................45

2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本报告书指书》

上市公司/万德斯/公司/目指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公司

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拥有50%以上股权或直接或间接控制目标公司集团成员指的所有主体中的任一或所有成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国指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际奇瑞控股指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万德斯投资指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司

汇才投资指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才企管指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刘军、宫建瑞关于南京万德《股权转让协议》指斯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瑞源国际拟通过受让刘军、宫建瑞持有的万德斯投资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收购指

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8.88%股份

财务顾问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3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晖

注册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 38 号留学生楼 D208 室注册资本74249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4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57302013XE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

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棉、麻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园艺产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

经营范围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产

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木材加工;木材收购;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期限2011-04-19至2041-04-18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38号

联系电话0553-58683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如下:

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4249.00100.00%

合计74249.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源国际的控股股东为奇瑞控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奇瑞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法定代表人尹同跃

注册资本582297.034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563421589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汽车汽车零部件生产与研发、汽车修理、机械加工、造船、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金融产业投资;贸易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商品贸易及技术交易;劳务派遣,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10-10-20至无固定期限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源国际无实际控制人。

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源国际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和主营业务如下:

注册资本控制股序号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万元)份比例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芜湖瑞源物流有限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供应链

116132.44100%

公司管理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包装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工业机

器人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金属制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木材加工;木材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

安徽省江海通供应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210000.0070%

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高级磁护抗磨材料)的制造、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安徽嘉瑞环保科技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沥青再生技术

37030.0075%

有限公司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再生资

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

6源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监测;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润滑油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芜湖奇瑞资源技术

45000.00100%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

有限公司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船舶拆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软安徽麦卡出行汽车54800.0066.67%件销售;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有限公司品);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代驾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

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停车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安徽兴贸通电子商内贸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

63000.0055%

务有限公司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7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粮油仓储服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食

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

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餐饮服务;酒类经营;新化学物质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汽车零部件研发与销售,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用品销售,二手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汽车租赁,汽车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及管理,代办汽车保险、代办汽车贷款申请手续、软件开发与服务,软硬件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与运维服务;汽车文化产品开发与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礼品设计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

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润滑芜湖金桔科技有限

72000.0050%油、润滑脂、柴油(闭杯闪点>60℃)的批发与零售

公司(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货物

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对信贷、房贷、车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

出提醒、通知、催告服务;电信增值业务;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塑料制品、塑料原料、再生塑料颗粒、五金

工具的销售;一般物品拍卖;拍卖业务(除文物);机动车价值鉴定与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矿产资源开发与销售;金属、有色金属及其制品销售;

煤炭销售;建材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设备、原辅材料销售;为汽车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安徽驿通国际资源82000.0050%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通讯设备销售(含网上销售);

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纪;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

车修理和维护【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

北京中瑞辰汽车销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9685.6785.00%售有限公司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源国际的控股股东奇瑞控股控制的除瑞源国际以外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9序注册资本持股/出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号(万元)资比例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机动车

改装服务;集装箱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奇瑞商用车

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创

1(安徽)有限200900.0099%业空间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公司可审批的项目);二手车经销(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园区管理服务;税务服务;财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芜湖福记恒机

22000.00100%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

械有限公司

备销售;销售代理;电池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咨询策划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汽车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安徽瑞赛克再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3生资源技术股5333.3373.50%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泵及真空设备份有限公司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船舶拆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住房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玩具销售;健身休闲活动;

机动车充电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洗车服务;销售代理;房地产经纪;住宅水

电安装维护服务;日用品销售;品牌管理;广告设计、代安徽瑞达后勤理;企业形象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4500.00100.00%服务有限公司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豆制品制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烟草制品零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理发服务;食品互

联网销售;食品小作坊经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序注册资本持股/出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号(万元)资比例

露营地开发、投资、管理、服务;酒店项目投资;旅游项目投资;景点参观接待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食用农产品

安徽瑞途投资收购销售;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管理;物业管理;房

582453.42100.00%

管理有限公司屋、建材销售;车辆租赁、房屋租赁;一般商品贸易;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芜湖奇瑞资本6200000.0050.00%(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科技中介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会议

安徽紫云英人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生产线管理服

7才咨询有限公500.0080.00%务;物业管理;品牌管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司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开瑞新能源控890000.00100.00%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股有限公司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安徽瑞轩供应务);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9链科技有限公30000.0051.00%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司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品牌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办公服务;资产评估;税务服务;企业海南瑞丞国际征信业务;破产清算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101000.0080.00%投资有限公司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翻译服务;

数字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11序注册资本持股/出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号(万元)资比例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

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安徽车粒子科

115000.00100.00%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汽车

技有限公司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轮胎销售;汽车

车、求援、清障服务;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智能车载设

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

赁经营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欧一(香港)50000.00

12100.00%香港外贸平台控股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

资本有限公司(美元)

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安徽海行云物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

13联科技有限公5000.0051.00%

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

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瑞源国际主要从事汽车消费服务、海外贸易服务、循环经济服务等三大领域,涉及移动出行、汽车后市场、汽车金融服务、海外贸易、资源再生利用等多种业

12态。瑞源国际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946805.73836528.39497671.29

净资产81845.6465671.65104550.39

资产负债率91.36%92.15%78.9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786938.831383311.73933820.59

主营业务收入1760874.501375160.00926585.48

利润总额35282.898289.3712249.15

净利润24671.791032.309856.21

净资产收益率30.14%1.57%9.43%

注1: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资产负债率=年末总负债/年末总资产*100%;

注3: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度净利润/当年末净资产*1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重大诉讼或仲裁指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5%以上),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号或地区的居留权

1徐晖男董事长、总经理中国中国否

2孙方曼女董事、财务负责人中国中国否

3梁洁女董事中国中国否

4郑兆瑞男董事中国中国否

13序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号或地区的居留权

5高秉军男董事中国中国否

6温松英女董事中国中国否

7王家斌男董事中国中国否

8钱贵堂男监事中国中国否

9王志斌男监事中国中国否

10曹陈男监事中国中国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的权益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的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拥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奇瑞控股拥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31.00%

2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103400.005.80%

14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期看好环保产业的市场增长潜力以

及上市公司行业内的竞争力,通过利用上市公司的技术资质、客户资源及上市平台优势,实现业务协同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布局。同时充分利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投资管理、产业布局及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赋能,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及管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拟以其他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奇瑞控股董事会召开了会议作出决定,同意信

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本次收购;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15(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

16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万德斯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458413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88%。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万德斯投资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军先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3月21日,瑞源国际与刘军、宫建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军、宫建瑞分别将其持有的万德斯投资2100万元、900万元注册资本(合计占万德斯投资注册资本100%,万德斯投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占总股本28.88%的股份)对应的股权转让给瑞源国际。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刘军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81%的股份,通过万德斯投资控制上市公司28.88%的股份,通过汇才投资、合才企管分别控制5.19%、3.76%的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7.6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刘军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81%的股份,通过汇才投资、合才企管分别控制5.19%、3.76%的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76%。

17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变,实际控制人由刘军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5年3月21日签订:

1、协议签署方甲方(受让方):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一(转让方1):刘军

乙方二(转让方2):宫建瑞

2、转让标的、方式、价格、价款。

(1)转让方1拟向受让方转让万德斯投资70%的股权(对应万德斯投资21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方2拟向受让方转让万德斯投资30%的股权(对应万德斯投资900万元注册资本)。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取得万德斯投资

100%股权,将间接持有万德斯(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4584139股股份(约占本协议签署日万德斯总股本的28.88%)。

(2)经协商,转让方与受让方最终确定万德斯投资每股转让价格为13.7646元,对应万德斯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80元。其中,转让方1转让万德斯投资70%股权,转让方1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89056600元(大写:贰亿捌仟玖佰零伍万陆仟陆佰元整);转让方2转让万德斯投资30%股权,转让方2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3881400元(大写:壹亿贰仟叁佰捌拾捌万壹仟肆佰元整)。

(3)于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若目标公司以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则万德斯投资获得的分红由受让方享有,股权转让价款不予调整。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和工商变更登记

(1)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签署后,受让方应按照以下约定分两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至转让方1、

18转让方2指定账户:

预付款、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本协议签署,且转让方1、转让方2向受让方出具万德斯投资章程修正案或新公司章程、同意本次转让的股东会决议、支付

股权转让价款通知当日,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5%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144528300元(大写:壹亿肆仟肆佰伍拾贰万捌仟叁佰元整)。即受让方应向转让方1支付人民币101169810元(大写:壹亿零壹佰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壹拾元整),受让方应向转让方2支付人民币43358490元(大写:肆仟叁佰叁拾伍万捌仟肆佰玖拾元整,以下合称“预付款”)。在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豁免转让方就其拟转让标的股权所作出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当日,该笔预付款自动

转为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以上合称“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万德斯投资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所有标的股权转让至

受让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转让方1、转让方2向受让方出具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通知后五(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65%,即人民币

268409700元(大写:贰亿陆仟捌佰肆拾万零玖仟柒佰元整)。即受让方应向转让方1支付人民币187886790元(大写:壹亿捌仟柒佰捌拾捌万陆仟柒佰玖拾元整),受让方应向转让方2支付人民币80522910元(大写:捌仟零伍拾贰万贰仟玖佰壹拾元整,以上合称“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

(2)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万德斯投资及转让方1、转让方2应在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豁

免转让方就其拟转让标的股权所作出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向万德斯投资有管辖权的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将本协议项下所有标的股权转让至受让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应提供合理、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未能在提交申请后60日内完成的,受让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若万德斯投资未能在60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非因转让方、万德斯投资导致的,转让方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权利

19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交割日起,受让方应有权获得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所

有权利、利益和收益。

4、过渡期安排

(1)转让方同意并承诺,除已书面告知受让方的以外,自本协议签署日起

直至交割日的期间内,除非(i)本协议另行约定,或(ii)与受让方达成共识,非经受让方同意,其应促使目标公司将(且将促使每一目标公司集团成员):

(a) 按照与过去惯例相符的正常业务经营方式经营业务;

(b) 遵循中国法律和目标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在不限制上述第(1)款的前提下,转让方同意并承诺,除已书面告知

受让方的以外,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直至交割日的期间内,除非(i)本协议另行约定,或(ii)与受让方达成共识,非经受让方同意,其应促使目标公司不得(且将促使每一目标公司集团成员不得)采取及同意或承诺采取下述行动:

(a)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终止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或导致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许可或证照被吊销、撤回或取消;

(b) 对其章程或股东会或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任何修订,但根据相关法律需要正常修订的除外;

(c)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d) 发行任何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或任何期权、认股权证或购买股权的其他权利);

(e) 除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通过任何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业务整合、资本重组、重组或其他非常规业务交易计划;

(f) 除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为了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新的投资项目增加或承诺增加资本支出,如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支出或承诺支出的该类资本支出单项或总合计金额已超过目标公司截至2024年末净资产金额的5%;

(g)除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为主营业务范围之外的新项目增加或承诺增

20加资本支出;

(h)进行清算或解散,提交破产申请,或同意提交任何破产申请;

(i) 除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就其股本宣布、计提、拨备或支付任何分红或进行任何其他分配(为免歧义,目标公司集团成员体系内进行本条约定的分红、分配等除外);

(j) 赎回、回购或另行重新取得、分拆、合并或重新划分其股本;

(k) 进行重大关联交易(与受让方或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以及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已披露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l)出售或处置任何重大资产,或者出售或处置资产单项或累计金额超过目标公司截至2024年末净资产金额的5%,目标公司已公开披露及转让方已书面告知受让方的事项除外;

(m)除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或目标公司已公开披露及转让方已书面告知受让方的事项外,在全部或部分业务、资产或权利上设定抵押、留置权或质押(不论是以固定或浮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但是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集团成员已经签署的贷款协议续期(未增加贷款金额)导致的抵押或质押合同重

新签署、用于担保续期后的贷款债权除外;

(n)除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或目标公司已公开披露及转让方已书面告知受让

方的事项外,对外提供任何的担保或保证,但(i)目标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目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ii)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集团

成员已经签署的贷款协议续期(未增加贷款金额)导致的担保合同重新签署(未改变担保关系)、用于担保续期后的贷款债权除外;

(o)除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外,进行任何借贷或取得任何金融贷款工具;

(p)改变董事会人数组成或人选;

(q)解聘本协议附录 6 约定的关键员工名单所列的员工超过 25%,或者提高或降低该名单中所列的任何员工的工资、薪金、补偿、奖金、激励报酬、退休金

21或其他福利且总体提高或降低幅度较上一年度变动比例在百分之十(10%)以上。

(3)转让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直至交割日的期间内,如有针对任何

转让方、万德斯投资和其关联方及/或目标公司集团成员的、已发生的未书面告知

受让方的诉求,并且该等诉求可能会限制交易文件所拟议之交易、或对该等交易的条款造成重大改变,或可能致使该等交易的完成无法实现或不合法,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转让方应当于五(5)个工作日内通知受让方。

(4)转让方进一步承诺,除转让方已书面告知受让方的以外,自本协议签

署日起直至交割日的期间内,其不得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抵押、设置权利负担或采取任何其他形式处置其于目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或享有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份及相应的表决权)。

5、本次转让完成后的承诺事项

(1)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有权通过万德斯投资在目标公司提名四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席位保持不变。各方应且应确保其各自的一致行动人(如有)在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审议按前述约定提名的董事人选时,就该等董事人选投赞成票。在交割日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指定的目标公司的董事应出具格式和内容经受让方确认的辞任函并根据受让方的要求向目标公司的董事会递交该辞任函。

(2)受限于上述“5、本次转让完成后的承诺事项”之(1)项约定,本次

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应根据受让方的要求,(i)促使目标公司集团成员的董事、财务总监、人力总监(如有)在受让方指定的期限内离任,并(ii)按照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转让方可行使的所有权利、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实现由受让

方指定的人员担任目标公司集团成员的董事及前述相应职位,包括但不限于在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审议受让方提名和/或推荐的董事人选时,就前述董事人选投赞成票。

(3)各方确认并一致同意,万德斯投资除持有目标公司股份外,存在其他

对外投资企业(“其他资产”),转让方应在交割日后的三(3)个月内完成万德斯投资其他资产、债权及债务的处置事宜,转让方应确保处置过程合法合规,确保

22万德斯投资除持有目标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若存在其他未处理

的债权、债务并对受让方、万德斯投资造成损失的,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方有权对处置事宜进行监督。

6、不竞争

除本协议项下另有约定以及受让方事先同意外,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转让方不得,且其应当确保其各自的关联方不得,在其作为目标公司集团成员职员、股东或董事会成员期间以及此后三年内不得,(a)从事任何与业务相同、类似或与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活动(“竞争业务”);(b)受雇于在中国境内从事或将从

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企业或实体(“竞争者”,但目标公司集团成员除外)(包括作为该等竞争者的合伙人、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参与该等竞争者的经营);(c)向竞争者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包括成为该竞争者的所有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债权人),或管理、经营、加入、控制该等竞争者;(d)与该竞争者开展任何业务往来(包括成为竞争者的业务代理、供应商或分销商);(e) 为竞争者提供任何形式的

咨询、意见、财务协助或其他方面的协助;(f)签署任何协议、作出任何承诺或采

取其他任何安排,若该等协议、承诺或安排限制、损害或有可能限制或损害目标公司集团成员从事其业务;或(g) 招募、游说或接触(或试图招募、游说或接触)

其所知的任何现有或潜在的目标公司集团成员客户、代理、供应商及/或独立承包商等,或任何受雇于目标公司集团成员或其关联方的人士(无论其担任何种职务,也无论其离职是否会构成违约)。为免歧义,若转让方和/或其关联方离职的,前述“业务”是指截至该特定主体离职当日目标公司集团成员已经开展的业务。

7、赔偿责任

(1)若受让方延迟履行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的,每

迟延一(1)个工作日,应当以迟延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的金额按照0.05%/日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若延期超过十五(1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受让方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金额20%的违约金;若转让方延迟履行本

协议第3条约定的义务,每迟延一天,转让方应当根据本次转让完成前在万德斯

投资的持股比例(“原股东持股比例”),以股权转让价款的金额按照0.05%/日向

23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若延期超过十五(15)个工作日的,受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并要求转让方根据原股东持股比例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金额20%的违约金。

(2)转让方应当保证目标公司截至2027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确认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相较于2024年12月31日的金额减少不得超过5%(该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包括于本协议签署前及本协议签署后目标公司

的所有事项、原因及经营所导致或产生的,且无论转让方是否已向受让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该等事项、原因)。若目标公司截至2027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确认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相较于2024年12月31日的金额减少超过5%的,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2000万元的赔偿金。若该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系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书面确认不计入前述赔偿范围的交易行为,不在计算范围内。

(3)如转让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赔偿责任的(“未履行方”),转让方1、转让方2共同连带地向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内部按照其在本次转让中出让的股权比例承担按份责任。

8、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于签署日经各方签字、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后成立,预付款的相关约定、保密、赔偿责任、终止、继续有效、价款返还和其他条款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生效,其余条款自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豁免转让方就其拟转让标的股权所作出的自愿性锁定承诺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签署前,各方应确保:(i)万德斯投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ii)受让方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2)在下列任一情况下,本协议可以被终止:

(a) 如果在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期间:(i)发生某一事件或情况造成了重

大不利影响或导致本协议附录 1 项下的任何条件无法完成,(ii)本协议中所载的转让方的任何声明和保证在任何重大方面不真实或不正确,或转让方实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约定,或(iii)目标公司、万德斯投资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总体转让,或转让方、目标公司、万德斯投资提起或针对转让方、万德斯投资或目

24标公司提起任何法律程序,以期宣告目标公司、万德斯投资进入破产程序,破产

或资不抵债,或以期就破产、资不抵债或重组而根据任何法律进行清算、结业、重组或其债务的重整,且前述任一情形未能在受让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被补救或消除,则受让方可终止本协议;

(b) 如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发布命令、法令或裁定、或已采取任何其他行动,限制、阻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本协议拟议的交易,而且该等命令、法令、裁定或其他行动均为最终的并且不可申请复议、起诉或上诉,则各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c) 目标公司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豁免转让方就其拟转让标的股权所作出的自愿性锁定承诺的;

(d) 经各方书面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e) 自本协议签署日后六(6)个月内或各方一致同意的更晚期限内(“最长交易期限”)非因各方原因未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所有标的股权转让至受让方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各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3)若本协议终止时,受让方已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及预付款的,转让

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全额返还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

股权转让价款及预付款,若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的,还应当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

9、其他条款

(1)就因交易文件的签署和履行和实施交易文件所拟议的交易而产生的或

与之有关的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向各方分别计征的各项税金,转让方应自行负责申报和缴纳(除受让方作为交易一方的印花税)。为避免疑问,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每股转让价格以及股权转让价款均已包括转让方就本次转让按照适用法律所应缴纳和承担所有相关税金(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

转让方1、转让方2应确保在交割日前完成本协议项下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义

25务。若转让方1、转让方2未能自行足额缴纳税金并造成受让方的任何损失,转

让方应全额赔偿受让方。转让方已完成税金缴纳后,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除需按照本协议赔偿责任条款向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在收到转让方通知后3日内向转让方补偿转让方已缴纳的全部税金。

(2)转让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方1直接持有目标公司9.81%股份,转让方2直接持有目标公司4.21%股份,转让方1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万德斯投资、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控制目标公司47.64%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转让方1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控制目标公司18.76%股份。

除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其他共识外,转让方1承诺,在过渡期内,转让方1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不得转让、赠与或设置第三方权利(转让方将进行同一控制下的转让、处置除外),转让方1不得从目标公司辞职;自交割日起,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1(为免疑义,不包括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和转让方在

目标公司的任职期限均不得少于三(3)年。受让方承诺,在交割日后三年内,转让方1继续担任目标公司的董事长。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万德斯投资和转让方不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发行上市,万德斯投资两名股东之一宫建瑞作为时任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曾做出限售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十二个月期满后,在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其离职,于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6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宫建瑞已于2024年10月任期届满,不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宫建瑞申请豁免履行其在《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对于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即申请豁免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

上市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

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豁

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议案,拟豁免宫建瑞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相关议案己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议案。

除以上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万德斯投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况。

27第四节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总额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13.7646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受让刘军、宫建瑞所持有的万德斯投资全部股权(万德斯投资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88%),交易对价为41293.80万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自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瑞源国际是由奇瑞控股持股的集团公司,资金实力较为雄厚。

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如下声明:

“1、本次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本企业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本次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其他

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3、本次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以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之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之“3、股份过户和转让价款的支付”的相关内容。

28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其他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

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但尚没有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实施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之“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5、本次转让完成后的承诺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章程提出修改的明确计划。如因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29保护中小股东权利等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及时予以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若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做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若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进行分红政策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0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保持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奇瑞控股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依法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新增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实质同业竞争的业务。

3、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实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

4、本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1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规范在未来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奇瑞控股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关联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内部

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

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关联交易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

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本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2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次收购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次收购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交易的情况。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33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买卖万德斯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经自查,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万德斯股票的情况。

34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瑞源国际2022、2023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新中天审字(2023)第0927号”、“新中天

审字(2024)第075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瑞源国际2024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瑞源国际2022-2024年主要财务报表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3397.3524019.8351568.89

应收票据9159.041150.002322.76

应收账款214886.14194032.7356650.27

应收款项融资-5756.303713.12

预付款项165316.19135895.4145833.08

其他应收款120163.85125928.6784140.69

存货139527.87146769.8359716.18

其他流动资产36216.5014234.8318986.19

流动资产合计698666.94647787.60322931.17

长期应收款64929.82--

长期股权投资35482.8735611.7549534.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2634.6742634.6736887.67

固定资产89973.4579691.4641711.53

在建工程4665.4923049.4237694.92

无形资产6645.095437.144167.16

开发支出3023.131718.153705.47

商誉23.6723.6739.71

长期待摊费用121.23107.82639.76

递延所得税资产639.36466.70359.89

非流动资产合计248138.79188740.79174740.12

资产总计946805.73836528.39497671.29

35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46300.005987.448098.72

应付票据50127.7926868.7176679.41

应付账款256731.22240238.22138261.20

预收款项1265.95--

合同负债114146.42168266.3162816.62

应付职工薪酬4532.323802.443910.39

应交税费10646.2310112.503111.81

其他应付款318976.29299541.4184489.28

其他流动负债10618.77648.45613.02

流动负债合计813344.97755465.47377980.45

长期借款49768.9413570.0014984.10

递延收益1805.501780.58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40.6840.6856.35

非流动负债合计51615.1215391.2615140.44

负债合计864960.09770856.74393120.90

实收资本(或股本)74249.0074249.0074249.00

资本公积1645.791336.28905.35

盈余公积2876.191568.98321.16

未分配利润-13914.77-28575.5514148.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64856.2148578.7189623.51

益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16989.4417092.9414926.88

股东权益合计81845.6465671.65104550.3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786938.831383311.73933820.59

营业收入1786938.831383311.73933820.59

二、营业总成本1751699.451375126.23921583.20

营业成本1732407.701346645.67902400.51

税金及附加3137.812177.341492.28

3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费用10152.957580.4510898.41

管理费用10113.566887.957042.76

研发费用1243.42809.87630.68

财务费用1842.11-115.56701.30

其中:利息费用2088.232186.222139.95

利息收入622.022408.341636.07

加:其他收益5452.743297.232601.10

投资收益8893.276887.70-55.28

信用减值损失-6426.19-1022.86-1146.07

资产减值损失-726.31-20295.026.12

资产处置收益4.60-7.55176.86

三、营业利润35239.398185.4912237.38

加:营业外收入390.26170.6297.52

减:营业外支出346.7666.7485.75

四、利润总额35282.898289.3712249.15

减:所得税费用10611.107257.072392.94

五、净利润24671.791032.309856.2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24671.791032.309856.21损以“-”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4257.0995.849441.19

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414.70936.46415.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4671.791032.309856.2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

24257.0995.849441.19

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414.70936.46415.02

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3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69046.051455413.681033228.75

收到的税费返还1830.551230.892003.1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1544.66104975.95158652.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82421.261561620.531193884.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17159.061384844.37967642.3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9196.9016055.4116772.89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20072.8010196.648107.2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5687.99112049.5516200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42116.751523145.961154531.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04.5038474.5639353.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6.5615789.6021775.2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738.8246.109.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0126.392481.102704.53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72.593679.59-

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897870.681418753.321006699.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46915.041440749.711031187.9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9713.9217644.587656.6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6.8310844.4464155.0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0.00-9.861500.00

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913519.791479837.851007119.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33250.541508317.011080430.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335.50-67567.30-49243.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1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98628.9731028.4413998.72

38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32369.26152537.2544822.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0998.23183565.6862920.9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8972.0024727.1519710.1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318.55-4218.122226.18

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65241.36161512.9856907.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5531.91182022.0178843.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66.311543.67-15922.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57.800.00-0.02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622.48-27549.06-25812.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019.8351568.8977381.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397.3524019.8351568.89

39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

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徐晖年月日

41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叶余宽杜由之崔瑞城

财务顾问协办人:

张桐赈张致毅王钰潼

法定代表人:

江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42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其身份证明文件及

股票账户;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声明》《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及相关安排的说明》《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

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的《关于保持南京万德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等承诺;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作出的《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和第五十条要求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10、财务顾问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1、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43(本页无正文,为《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徐晖年月日

44附表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南京万德斯环保科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万德斯股票代码688178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瑞源国际资源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38号

有限公司册地/住所

留学生楼 D208 室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人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

生变化□

是□否√

注: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后,信息披露义务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东控制人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否√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是□否√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回答“是”,请注明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公司持股5%以上公司家数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持股种类: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变动种类:A 股普通股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变动数量:24584139股动比例

变动比例:28.8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时间:万德斯投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方式:间接转让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45是□否√

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继续增加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但不排除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况、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续增持

变动事项,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是□否√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是□否√

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是√否□件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

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是□否√份的表决权

46(本页无正文,为《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徐晖年月日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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