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1证券简称:威高骨科公告编号:2024-029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
普通股股东人数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6040525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604052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90.1013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90.101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龙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林青女士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6038939199.9955158640.0045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6038939199.9955158640.0045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6038939199.9955158640.004500.000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60405255100.000000.0000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60405255100.000000.00000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60405255100.000000.00000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902565498.15275462681.84730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6032525599.977800.0000800000.0222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60405255100.000000.0000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1181100.000
100.000000.0000
分配预案的议94550案》《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1181100.000
200.000000.0000年度中期分红94550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11275462
395.37824.621800.0000
常关联交易的318768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1173
499.323100.0000800000.6769
监事薪酬的议9455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1181100.000
500.000000.0000年-2026年)股94550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
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
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国际医疗有限公司、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君全、徐亦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
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