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07号
───────────────关于终止对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4年1月8日依
法受理了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9月23日,你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保荐工作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的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科创板再融资终止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0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