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56证券简称:路德环境公告编号:2025-003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持股5%以上股
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季光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白彩群女士为季光明先生之妻妹。本次权益变动前,季光明先生担任武汉德天众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天众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季光明先生、白彩群女士及德天众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29968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76%。
*鉴于德天众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已由季光明先生变更为周雨林先生,德天众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本次权益变动后,季光明先生、白彩群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8468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27%;德天众享持有公司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的居留权季光明男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的居留权白彩群女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武汉德天众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武汉德天众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企业名称限合伙)限合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90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90注册地址
号中建.康城9栋6层03号号中建.康城9栋6层03号执行事务季光明周雨林合伙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3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年3月21日2012年3月21日统一社会
91420100591082326F 91420100591082326F
信用代码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经营范围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德天众享发来的《关于武汉德天众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告知函》,德天众享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季光明先生变更为周雨林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光明先生是德天众享的实际控制人,白彩群女士为季光明先生之妻妹,季光明先生、白彩群女士及德天众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29968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76%。
本次权益变动后,季光明先生与德天众享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季光明先生不再通过德天众享间接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仅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发生变化,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
(%)(%)
2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季光明2789773027.702789773027.70
白彩群5710000.575710000.57不再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德天众享15000001.49理办法》规定,被认定为与实际控制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持有股份2996873029.762846873028.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96873029.762846873028.27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本次变更对合伙企业的影响
本次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后,周雨林先生作为德天众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按照《武汉德天众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相关事务。本次变更不会对德天众享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除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外,《武汉德天众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其他条款及相关事宜均未发生变化。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德天众享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后,德天众享与季光明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德天众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季光明先生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4、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办法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大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5、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其各自在《路德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3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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