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56证券简称:路德环境公告编号:2024-036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1日在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能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1.35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7.0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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