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
的说明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交易对方收购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生一升”)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
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预计无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
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更。
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