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7页
三、附件………………………………………………………………第8—11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8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9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0-11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334号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清溢光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清溢光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清溢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清溢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第1页共11页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清溢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清溢光电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第2页共11页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72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68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78元,共计募集资金58650.4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985.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3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33.7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初始存放金额2024年6月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注]30日余额上海浦东发展
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股份有限
7925007880160000100513116.002023年5月5日已
公司深圳高新销户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有限公司深圳74457291868737250.002023年4月21日已高新区支行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股份有限公司6315501553000.002023年4月27日已深圳支行销户
第3页共11页初始存放金额2024年6月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注]30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有限公司合肥1827552152372023年4月24日已蜀山支行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有限公司合肥4990101001017732152023年5月9日已分行销户
合计53366.00
[注]初始存放金额53366.00万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52233.72万元差异系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掩膜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用于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购置部分研发设备及部分检测设备,并利用公司在合肥建设的生产线的部分工艺设备,对平板显示掩膜版以及半导体芯片掩膜版进行产品和技术研发,同时研究将半导体掩膜版技术应用在平板显示掩膜版上的可行性。该项目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第4页共11页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2233.7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2147.4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3年:6.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207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1年:6501.85
2020年:14230.82
2019年:29335.7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实际投资金额与序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投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可使用状态日期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号投资金额资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的差额合肥清溢光电有合肥清溢光电有限
限公司8.5代及
1公司8.5代及以下37250.0049233.7249233.7237250.0049233.7249233.722021年4月
以下高精度掩膜高精度掩膜版项目版项目合肥清溢光电有合肥清溢光电有限
2限公司掩膜版技公司掩膜版技术研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2913.6986.312022年6月
术研发中心项目发中心项目
合计40250.0052233.7252233.7240250.0052233.7252147.4186.31
注: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1983.72万元,系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1996.35万元(其中本金11983.72万元,利息收入12.63万元)投资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建设项目
第6页共11页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投资项目截止日是否达到承诺效益累计产能利用率累计实现效益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
183.53%不适用-2994.122526.086150.583158.668841.20不适用
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掩膜
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主生产设备光刻机的实际工时与理论工时之比
注2: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于2021年5月正式投产,2021年产能利用率为67.82%,2022年产能利用率为83.57%,
2023年产能利用率为89.32%,2024年1-6月产能利用率为82.61%
第7页共11页仅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334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8页共11页仅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334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9页共11页仅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334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
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赵国梁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0页共11页仅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334号报告后附件目的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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