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8257767股减少至81627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5.0218%减少至4.964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股东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东楷”)、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丰”)、上海创丰昕汇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长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古交金牛”)、国彤创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国投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彤创丰”)、彭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25776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218%。因股东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东楷、上海创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国彤创丰、彭震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减持不超过3288739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东楷、上海创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国彤创丰、彭震的通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4年11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
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东楷、上海创丰、宁波创名称
信丰、古交金牛、国彤创丰、彭震
息天津创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披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
露宁波东楷: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
义 号 12幢 820B室
务上海创丰:上海市奉贤区奉金路559号2幢
人地址宁波创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
基4005-3室
本古交金牛:古交市腾飞路30号农村商业银行办公楼十层
信国彤创丰: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息 彭震: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248号瑞丰国际大厦 5楼 E07室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4日股份减持股数减持比例权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种类(股)(%)益
天津创丰,及其一致变人民
行动人:宁波东楷、2024年11动大宗交易币普
上海创丰、宁波创月4日~2024950000.0578细通股
丰、古交金牛、国彤年11月4日节
创丰、彭震
-合计--950000.057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股数占总股本比股数(股)例(%)(股)例(%)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合计持有股份82577675.021881627674.9641
动人:宁波
东楷、上海
创丰、宁波其中:无限售
创丰、古交条件流通股股82577675.021881627674.9641
金牛、国彤份
创丰、彭震
注:上述各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
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东楷、上海创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国彤创丰、彭震履行其于2024年9月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