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2证券简称:邦彦技术公告编号:2024-059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彦技术”或“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918.47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81%。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12日签发的《关于同意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5.63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0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1.97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9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5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17180.67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3年10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11月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目前,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281700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2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金额为13500.23万元,超募资金余额3918.47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180.6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918.47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8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918.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编制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