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3证券简称:联测科技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建峰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1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2)。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的有利于调
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公司监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
3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
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
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
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5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0、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6《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
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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