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芯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芯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出口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
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1(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
(五)交易期限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
2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
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
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
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
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只能在授权
额度范围内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5、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
3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
操作风险的发生。
6、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对外汇远期合约产品的购买及决策权限等进行规定,未经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海通证券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4保荐机构对本次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坤陈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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