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宏气体股票代码:688106
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118038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Jinhong Gas Co.Ltd.)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编制。东吴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东吴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东吴证券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118038,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和2024年9月26日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的审批情况本次债券发行经公司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发行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3次审议会
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19号文同意注册。
二、本次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二)债券代码及简称
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118038。
(三)本次债券发行日期本次债券发行日为2023年7月17日。
2(四)发行规模和剩余规模
本次共发行10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00.00万元。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自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开始转股。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
2029年7月16日。
(七)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3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九)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7 月 21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21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
日(2029年7月1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26.97元/股。
(十一)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二)评级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4称“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编号:CCXI-20223826D-01),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根据中诚信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3773号),维持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金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根据中诚信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 0253 号),维持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金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十三)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1517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993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及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5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8)。
2、2021年9月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680000股,
回购最高价格28.5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6.12元/股,回购均价27.2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4916643.51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3、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7652213股减少为481972213股,注册资本将由487652213元减少为48197221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及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4、2024年8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自上述减资公告发布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5、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24日,“金宏转债”共计13000元转
换为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87652213股变更为487652692股。
6、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87652692股变更为48197269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6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
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7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
(1)2023年9月调整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60674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86882468股增加至486943142股。由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27.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62)。
(2)2024年4月调整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626119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86943358股增加至487569477股。“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由原27.48元/股调整为27.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4月3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8(3)2024年5月调整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3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46元/股调整为27.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4)2024年9月调整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4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12元/股调整为26.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3、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487652692股变更为
481972692股。根据上述“金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条款,本次“金宏转债”
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 26.97 元/股,A 为回购均价 27.27 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1.1648%(-5680000/487652692),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26.97+27.27×(-1.1648%))/(1-1.1648%)≈26.97 元/股综上,鉴于本次注销回购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金宏
9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26.97元/股。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部分设备交付(安装)进度等因素影响,目前“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决定将“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投入进度为17.0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
到计划金额50%,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1、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102、公司本次“金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符合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
3、公司“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涉及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已经公司论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东吴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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