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洮南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三达膜募投项目“洮南市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洮南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1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
150000.0050000.00
线项目
2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36000.0036000.00
1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备制造基地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
330000.0030000.00
与生产项目
4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5000.00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
合计141000.00141000.00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洮南市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截至2025年3月4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开始投产运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预计募集已签订合利息及理财募集资金拟募集资金实资金结余同待支付收益(扣除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投资总额际累计投入金额金额手续费)
(A) 总额(B) (E=A-B-
(C) (D)C+D)洮南市污水处
4577.834577.831378.201515.3132.131716.45
理厂改造项目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2)上述数据为截至2025年3月4日的数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结余金额为准,结余资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上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2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洮南市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716.45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以项目实际结余金额为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并积极寻找市场前景良好、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定位、能够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使用该笔资金投资建设新的项目。
五、公司内部决策情况及相关意见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将“洮南市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达膜本次将洮南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将洮南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无异议。
3(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洮南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陈国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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