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三、附件…………………………………………………………第10—13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2—13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2-17号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威胜信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威胜信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威胜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威胜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3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威胜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威胜信息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第2页共13页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78元,共计募集资金689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5.1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3394.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1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11.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1083.39
项目投入 B1 55946.30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B2 7990.10
第3页共13页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2939.16
项目投入 C1 86.41
本期发生额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C2
利息收入净额 C3 0.26
项目投入 D1=B1+C1 56032.7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D2=B2+C2 7990.10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2939.4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慧)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保
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3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珠海中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第4页共13页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
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拓展研发能力,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第5页共13页合计-61083.3961083.3961083.3986.4156032.71-5050.6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2020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月14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金额为1799.6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88号)。
本期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本期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资金已全部使用。
2.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2年12月31日,该资金已全部使用。
3.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资金已全部使用。
4.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3月
第8页共13页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物联网感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7990.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61083.39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已累计投入项目金额56032.71万元,累计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990.10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2939.42万元)
[注2]超募资金的本年投入金额包括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27.76万元
第9页共13页仅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
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0页共13页仅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
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1页共13页仅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郑生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郑生军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2页共13页仅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周融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周融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