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8证券简称:申联生物公告编号:2024-024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尔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了解并监督了公司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监事列席董事会并了解董事会对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公司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建立了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1金使用计划。通过对闲置资金的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公司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建立了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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