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42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2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为201.02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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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军辉何伟邓锦榆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