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6证券简称:京源环保公告编号:2025-011
转债代码:118016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采取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李武林先生主持,并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议案》
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2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京源转债”当期转股价9.79元/股的
130%(含130%),即12.73元/股,已触发“京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鉴于“京源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仍存在较长的存续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京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期间),如“京源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亦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公司以2025年6月28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
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京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京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关联董事李武林先生、和丽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