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制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合法、有效,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的确定标准,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施行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