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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088证券简称:虹软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06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京瑞联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联新产业)持有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6070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8%。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7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瑞联新产业因资金安排需要,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2035112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前述减持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当前持股股份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比例

(股)来源

南京瑞联新兴产业投资基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

4607033211.48%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大股东46070332股

注:瑞联新产业原名为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第1页/共4页瑞联新产业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减持数量减持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股东名称减持期间

(股)比例(元/股)划披露日期南京瑞联新兴产业

2024/5/9~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30000000.75%27.61-32.292024/4/13

2024/8/8(有限合伙)

注:上述减持比例系用公司最新总股本401170400股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减持合拟减持计划减持数计划减拟减持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理价格股份来量(股)持比例原因区间源南京瑞联新

竞价交易减持,不兴产业投资不超过:2025/4/9

不超过: 超过:4011704 股 按市场 IPO前 资金安

基金合伙企12035112~

3%大宗交易减持,不价格取得排需要

业(有限合股2025/7/8超过:8023408股

伙)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注2:以上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注3:若公司在前述减持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瑞联新产业作为公司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就所持公司股份上市后持有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持有股份的意向:本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减持股份的意向

减持股份的条件及股数: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

第2页/共4页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上市时本企业持有发行人总股份的

50%。

减持股份的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承诺仅在发行人市值超过120亿人民币时进行减持。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约束措施: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瑞联新产业将根据未来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

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3页/共4页(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股东瑞联新产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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