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证券简称:盛美上海公告编号:2024-068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9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B2栋会议室举行。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TRACY DONG LIU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9.78元/股调整为49.15元/股。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作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经核查,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71名,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5.9435万股。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相关事宜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