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0证券简称:映翰通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6.63元/股调整至16.46
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
至18.0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8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2年9月2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2年9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8、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4)。2023 年 3月 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36015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1)授予价格调整: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按如下公式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6.63-0.17=16.46元/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8.22-0.17=18.05元/股。
本次调整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3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